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第九屆紫檀花文藝季活動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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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文比賽實施辦法
一、目的:為配合本校紫檀花文藝季及慶祝本校創校93週年,特舉辦本徵文比賽。
二、主辦單位:學務處
三、承辦單位:國文科
四、徵稿對象:本校全體學生
五、徵文內容
(一)散文
1.主題:「話我校園」
2.題目:自訂
3.說明︰ 一季季綠葉成蔭的校園景致,或許你已經習慣了;那變化的光影灑落在 新舊交替的建築間,或許你正漸漸覺察。松濤下永遠有快慢不一的腳步,永 遠有來來去去的人群,日出、日落、雲起、雲散…,伴隨都市中拔地而起的 樓房,喧囂作響的車輛,雄中校園的裡外始終充滿了各式的光景與協調。 請寫下你的觀察與體會,希望您的作品為校園留下美麗的旁白。
4.撰寫格式:A4直式橫寫、12級大小全型新細明體繕打,散文字數上限3000字。
六、參賽須知
(一)欲參加比賽者,請至本校網頁下載報名表格。投稿時請將報名表裝訂在作品首 頁,作品中不得註載任何個人資料。
(二)各類徵文比賽每人限投二件。
七、獎勵方式:各類錄取前三名優秀作品,擇優錄取佳作三名,分別頒予獎金及獎狀; 另擇取「入選」若干名,頒予獎狀。
前三名及佳作獎金如下:
散文:第一名1000元,第二名800元,第三名500元,佳作200元。 ※作品如未達一定標準,得視實際情況「從缺」。
八、評審方式:由主辦單位聘請評審老師評定之。
九、收件日期:自公告日起至104 年3月 09日 (星期一 ) 截止
十、交稿地點:學務處訓育組
十一、成績公布時間:104 年4月1日 (星期三 ) (暫定)
十二、注意事項
(一)參賽作品如有下列情事之一,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金及獎狀:
1.拷貝或冒名頂替參賽者
2.作品曾以任何形式(如網路)等公開發表者
3.不符參選資格者
4.抄襲他人作品經察覺者
(二)所有稿件恕不退還,請自留檔案,得獎作品需繳交電子檔。
(三)主辦單位有權將得獎作品刊登於「雄中青年」,恕不另支稿費。
(四)參選作品如有損害著作權法由參選者自行負責。
(五)得獎作品得在文藝季室外展演時舉行作品朗誦發表,有意自行誦讀者請在報名表格上註明。